某種人嗜好製造謠言,喜歡回過頭背着你,像個主控官似的,憑著自己以為是的一些自以為是,卻又不切實的證據,對著你的背猛戳。
某種人無所事事,無聊透頂,沒事找事,幹!無薪無假,却勤力非常,忙得不可開交地,四下散播謠言。
於是,主控官,法官,陪審團,在被告缺席,完完全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,把被告判決了。
這堆某種人,絕對是弱者,這堆人殘廢,無法正常生活,只能殘廢地中傷被告。
被告,失去了什麼?上訴反駁的機會?不!被告從來都不知道,自己是被告。被告一直被蒙在鼓裡,不管是有心,還是無意的。可能,直達雙腳伸直,躺進棺木裡,在外,在被告遺像前,主控官,法官,陪審團,依然在被告缺席,完完全全不知道的情況下,把被告處決了。
某種人,可以是任何一個活生生的一個人,不過,和那些腦袋長在腳板底的弱智,沒什麼差別。某種人,可以是店舖老陳,司機阿成,也可以是師奶傻嫂,更可以是空閒吹水的老闆。茶餐室,辦公室,公園綠地,立法會,會議室,都有某種人。其實,三兩個認識你,却又不完全認識你的人,而空閒無聊透頂,又正巧,堆積在一起的幾個人。
我經常把某種人說成《牛鬼蛇神》/《牛頭馬面》。我憤怒時,某種人就成了《一見發財》\《再見進棺材》!
真的,我沒見過空閒的執行董事,有時間去處決一個不怎麼認識的人。我沒見過,生活過得充實的人,會去散播謠言。更沒見過成功者,在我面前說別人壞話/戳人背部。
積點陰德吧!別說壞話!說些好事吧!別用一個人的過去下判斷,或許會抹黑了被告,或許對被告有了妨礙。不過,通常只會是妨礙你自己,對被告的認識及了解,而錯失了什麼什麼的。
借此,順道提醒被告,請您注意自身行為舉止,言行禮儀,為了避免成為被告,能低調處理就低調進行吧!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感染,召喚某種人,變形成為主控官,法官以及陪審團。
真的!切記切記!功德無量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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