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ikipedia

搜尋結果

20151228

涉計《1》

一住就住了二十年,說不回頭望,那是自欺欺人。

二十年前,踏入社會的第一份工作,第一個休息日,星期日晚上大約七點,我和杏兒吃了晚餐,在住宿樓下等電梯時,為了留學日本而吵架。後來我忍受不了發脾氣。在氣沖沖離開前,留下一句氣話:「你這麼小氣,還是別吵啦!小心斷氣!」想不到那是我對杏兒說的最後一句話。當晚淩晨兩點,警察破門而入將我驚醒,把我上了手銬帶回警局。一直到今天,二十年後,終于證實了我是無辜地坐了冤獄。我終于回到家了。

家已不是從前那個家,父母親都已經去世。這些年來,我沒有接觸過一個親人。父親去世沒人告訴我,直到母親去世之後,才從王警長嘴裏得知。王道明警長,不,現在是王總督察。剛認識時,還是一名警長,我習慣了沒改口,警長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妥。從知道自己終于可以回家了,一直到回到家門,一路上我臉上的喜悅急不可待地湧現,就連陪伴我回家的警長也能清楚地感覺到。可是一穿過家門,喜悅卻急不可待地離開我的臉。我眼見大哥臉上由歡喜變成若無其事地。二哥僅僅只是伸出右手,臉上笑容僵硬地。我問我自己,我到家了嗎?我不是已經被證實了是無辜冤枉的嗎?我錯在哪裏?無辜冤枉是罪嗎?

凝視着照片裏的父母親,不知是我多心,還是父母親真的有失望的眼神。家人的冷淡猶如針刺,我感覺自己是個不知趣,惹人討厭,厚臉皮的來客,找不出什麼理由留下。沒有人告訴我房間已經打掃幹淨了,沒有人說煮了你愛吃的菜肴等等,幸虧當時也沒人說留下來吃了飯再走吧。真的待不下去,臨走時向大哥要張父母的照片,大哥反問我要照片來做什麼?當時我啞口無言,不懂得怎麼回答,如今也回答不了。想不到做兒子的要張父母親的照片作紀念也不行,真的不明白為什麼大哥會如此問。

杏兒不是我殺的。只是因為我左手沒了食指,和死者脖子上遺留的指痕吻合。還有杏兒體內有我的精液,而且不在場證據又不成立。就這樣坐了二十年冤獄。幸虧沒有死刑,不然真的死得絕對冤枉。真凶逍遙法外二十年,為什麼要對杏兒做出這種事。真相如何,如今這世界上也只有真凶自己知道而已。我一定要捉到真凶,弄個水落石出,正正式式還我清白。

警長把酒杯推到我手邊,指着桌上的大信封說道:「案件檔案你看過很多遍了,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再仔細看看。」我喝了口酒,喉嚨已經很久沒有酒精經過。裏面的私釀酒雖烈,酒味卻不香。我說:「能進出那棟樓那間屋子的男子沒有幾個,左手沒食指的,除了我就沒有了。為什麼指印會少了食指?這點,我想了多少年你也清楚。」我伸出雙手在眼前做個掐脖子的動作,問警長:「這些年來,有沒有類似案件?」警長搖頭,我續問:「那些證人呢?還找得到嗎?同住的人呢?」警長點點頭。我歎息說:「同住一棟樓,卻從沒進過她房間,和什麼人住在一起也不清楚,只知道全是女生。她知道我不喜歡八卦,不過那天她說她的同房和男友吵架,要去朋友家住幾天。」警長道:「嗯。杜麗梅。第二天就主動聯系了,後來也找到了她的男友。」我走到警長面前道:「你用力掐緊我脖子,看看我扳得開你的食指嗎?」警長望着我:「沒用的,自然反應是扳母指。而且你別忘了,杏兒手腕有被捆綁的痕迹。」我點點頭,這些多年來,我問了不知多少次,問了又問的問題:「就是不明白枕頭上的印迹是怎麼一回事?還有既然死了,為什麼還要搬到樓頂拋下來?」警長沒回應,我續說:「還有,戴套强奸?你也說過,戴套也要有時間,是不是?如果有刀或槍的威脅,可以有時間戴套,是不是?可是你看,」我指着照片續道:「衣服被撕破,內衣褲被扯爛。像是有刀槍威脅嗎?會是有時間戴套嗎?還有!為什麼替她穿上衣褲,為什麼又不替她穿上內衣褲?不可能在她衣櫃裏沒有吧!」其實警長早就知道了這些疑點,曾經一度還懷疑是我故意留下來擾亂視線,疑惑調查的。我歎息:「有時候,我還真的情願相信杏兒是我殺的,嘿嘿。九指指痕,精液,沒有不在場證據又很多人見到我們吵架。可是就是解釋不了動機。解釋不了這些疑點。」肯定是有人陷害我。凶手見了我和杏兒吵架,就尋機下手,可是我沒得罪人。杏兒嗎?她會得罪誰?誰會這麼冷靜?從容不逼的布置疑點。于是我又問:「真的沒有類似案件?」警長點頭,歎息道:「有是有,不過都破案了,沒有疑點。」可是他又說:「或許太容易破案,也和你一樣是被陷害。那些人是不是和你一樣被冤枉陷害,其實我努力過,無從下手,查不出來。所有證據確鑿,案發現場調查取證都證明了。如果是陷害,凶手頭腦冷靜的可怕。」我問警長:「那麼你認為凶手心理怎樣?他是什麼心態?」又問:「我能不能看看這些案件?」是不是有這樣的一個人存在?如果有,動機是什麼?我是不是他的失敗之作?是他的第一個陷害對象?或許他是錯手意外殺了杏兒,為了置身事外,錯誤引導調查方向。他是我身邊的熟人?即使不熟悉,也至少是認識我,知道我左手沒有食指。殺人動機是什麼?或許杏兒發現了他身體的特征而遭到滅口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