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回到辦公室,警長便撥打號碼打電話。然後把一份文件夾交給我,上面寫着:「沈陽光」。雖然有點怕翻開了和李仔那份一樣,但是我還是急忙翻看內容:「沈陽光,泰國華僑,二十七歲,孤兒。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,伙同另三名男子,持槍搶劫《黃金》珠寶總行,逃走受阻,和警方發生槍戰,受傷被捕。最終被判監禁十八年。事至今日,警方仍然沒有另三名劫匪的任何消息。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」。沒了,除了幾張照片,就是這麼多。我把文件夾交給何家生。警長放下電話便起身說:「走!去掃黃!」。到了掃黃組,曆年的掃黃行動相冊已經在桌上等着我了。我直接向那人開口問道:「可以看嗎?」見他點頭,我也老實不客氣地找零一年八月的照片,一頁接一頁慢慢地翻看。我覺得不妥,可是又不知不妥之處在哪。等我終于翻到八月,依然找不到不知不妥之處。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,我轉過頭問何家生:「不夜天第四次掃黃是幾月份?」何家生只是伸手向那人要,那人也好像習慣了這樣,轉身就去找。警長問道:「有什麼不對勁?」我叫他們自己看。何家生反應快,即刻問那人:「這些都放進電腦了嗎?」那人的回答令我們三人失望極了:「還沒。是不是很多空了?哎~全部都一樣,拿去用了又不放…」我打斷他的話我問道:「那…那麼那些行動人員的名冊也沒了,對嗎?」原來上一次搬遷時就不見了。那人說:「不夜天不夜天不夜天,有了,第四次是零二年四月七日!」何家生急忙找出零二年相冊,翻到四月,也是空的,完了。何家生用力蓋了相冊。一拳擊在桌面上。哼!一聲,其他掃黃同事嚇了一跳,望着他。警長問:「會是他們拿走嗎?」我翻開了零一年八月份那頁,把空位上下兩張照片抽出來。指給警長看,警長也明白了我的意思。上下兩個空位,留有和照片一般大小的白色,而旁邊比較黃。這是氧化變色。中間那個空位是完完全全沒有白印。我起身道謝,往外走。如果原本有照片存在過,那麼那張照片在很久很久以前已經被拿走了。雖然找不到負責不夜天掃黃的人,但也不算沒收獲,知道了這個人或是這幫人很强,深謀遠慮。他或是他們是不是黑警,已經不重要了。因為十幾年來,他們一直都在打擊組織,陷害組織。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?為什麼不直接捉人?難道他們是前組織成員?是麗梅父親的伙伴?如果沈陽光是警方臥底,做了三年多的牢,被說服做臥底?……不對,真正的沈陽光死了。現在的沈陽光是警察?不對!雖然相隔多年,相貌還是差不多。可惜!不知道他是怎樣出獄的!假裝急病,送院後搶救不及死了。不!不想了!
一回到,看到連峰李仔也回來了。警長即刻打開行李,全是禮物。我竟然還有禮物,而且是雙份。原來是我要的東西,警長給我帶回來了。另一份才是警長送的。我看着大家高興地收禮物,怪怪的感覺又來了,就是不知道那裏不妥。突然間明白了,去了倫敦十幾天,警長話多了,笑容也多了,行李箱裏除了制服就沒有其他衣物了,全是禮物。就連宅男也有禮物,一定是有人告訴麗梅在倫敦的助手安娜,不然警長不會知道這裏有多少人,這家伙…。算了,等時機成熟了,自然會宣布的。見每個人都有了禮物,我說:「好啦!開飯!」。邊吃邊聊,從麗梅留下組織的資料開始說起…
等我和林琳做完家務,回到廳時,麗梅已經安排古仔李仔明天去找不夜天的食材供應商了。我告訴大家我的猜想:「早在九八年以前,警方已經知道組織的存在。因為有前組織成員成了真正的警察。這個泰國華僑,沈陽光是什麼人不重要,真正的沈陽光才重要。這個搶劫的沈陽光,你只要知道他是前組織的臥底就可以了。搶劫中槍倒地被捕,是故意的,是做給監獄裏的某個人看的,當時我就有看到他的新聞。然後迅速判決入獄,去接近那個某人套話收情報資料,成不成功不重要。假裝急病,搶救無效,宣告死亡。可是為什麼又用回沈陽光這名字?可能是為了讓張國泰和組織相信沈陽光可以假死出獄,又大搖大擺的活着,背後一定有大靠山,而且是在警隊裏。怎樣?通不通?」麗梅說:「所以組織就殺不夜天的女子嫁禍于我。」「不!」我說:「零一年八月,不夜天開張張,由八月起,至少首三件案件是不夜天自己做的。」何家生想發表,我制止了他,繼續分析:「目的一,死者是組織的派去臥底的,被發現了。二,是向負責人要求見面的信號。要求協助或是有了什麼情報資料等等原因。何家生,有什麼疑問?」何家生問:「為什麼要陷害麗梅去攻擊自己?」我笑笑回答:「不夜天開張前的命案的確是組織做的。為了陷害麗梅,也誤導麗梅以為某某就是組織而替組織鏟除敵人。前組織不知道麗梅的存在或者以為麗梅就是組織成員。所以一直想把組織和麗梅引出來。最低估計,最初三個死者是組織派出的臥底。這些死者的男友也是組織成員。沈陽光三個字,可能不只是為了讓張國泰和組織知道,應該還有另外的人。而這個人可能一聽到這名字就有所行動。這個人和真正的沈陽光有什麼關系呢?」冰冰:「我…我…我不是臥底。」我叫她放心,我解釋說:「小嬌是意外。不夜天沒想過有人會逃跑。」我繼續說:「冰冰是不夜天故意放的,目的是跟蹤。問題是跟蹤了,怎麼又沒了下文?」我做了「請」的手勢說:「所以,就有請各位在全世界範圍裏把所有沈陽光的資料找出來。是嬰兒也好,老人也好,男的女的統統要。」然後我問麗梅:「能不能借看你父親留下的資料?」麗梅點頭說明天回去拿。
第二天,麗梅一早就回鄉去拿資料了,文秀和冰冰隨同。古仔李仔去找不夜天的食材供應商。其他人從昨晚開始就對着電腦找沈陽光了。警長看着表,及手上的資料,皺眉思索。見我下樓,把手中資料遞給我。我一看:「失蹤?」我發牢騷:「喂!你還真的有很多案件沒破啊!你是怎樣升級的?總督察!」他只是笑笑指着資料,要我仔細看看。原來是警察失蹤案件,從一九八九年六月十四日,到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,一共七名警察失蹤。我在飯廳慢慢地仔細翻閱,越看越奇怪。我問警長為什麼要在現在查,目的何在。警長:「有人在命案地點附近見過最初三人,我懷疑和組織有關。」。我問他是那件命案,警長:「零一年八月。」不是組織,是不夜天。不過,這些失蹤案本身就特別突出。警察也會失蹤,就像八九年那宗。失蹤警員王志明,最後被見到的時候是在自己住家樓下,時間是傍晚七時左右。目擊者說當時見到失蹤警員是身穿白色上衣,暗色長褲,雙手各提着裝滿東西的超市塑膠袋,進入樓梯口。警方在超市的閉路電視錄影裏,看到了失蹤警員買了一瓶洗碗液,兩盒紙巾,一支食油,一包即食面,三包花生及一塊抹布。時間是傍晚六時五十六分。證實了目擊者的話。失蹤警員已經回到了家樓下,正在上樓,就在上樓途中提着兩袋貨物消失了。九一年的失蹤警員 - 謝文龍,最後見到他的人是一個扒手。當時失蹤警員正在追着扒手,在扒手推開樓頂的門板時,轉頭看到失蹤警員就在樓梯轉角處喘着氣望着他,扒手即刻出到樓頂,四處尋找出口。在扒手絕望想求饒時,扒手見到推門出到樓頂的警員,卻開不了口。因為扒手見到的是另一名警員,是一名女警員。後來女警員聲稱自己最後一次見到失蹤警員時是在一樓,當時她只見到失蹤警員的背,失蹤警員正在轉身上二樓。最後當她推開門步出樓頂,四處張望時,可惜就只見到扒手一人。九四年的失蹤警員是一名女警員張秀玉,九五年房志貴,九七王國民,兩千年羅仁家,零二年陸軍。這七人中,三人是上樓失蹤,一人是下樓失蹤,兩人是乘電梯上樓,一個在五樓出了電梯後,就再也沒人見過了。另一個在七樓出電梯後,突然快跑,就這樣離開了閉路電視的範圍,失蹤了。最棒的是最後一個,最後被見到的時候是在警局外,同事看着他上巴士,卻沒人看到他在那裏下巴士。這七人是故意失蹤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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