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段感情終結後,隔上一些時日,兩人再走在一起,這是重來的愛?還是延續?我想,其實並不重要。重要的是兩個人是否有心將關系持續下去。
我,被同一個女子,傷害兩次。你可以說我中毒太深,或是說我心太軟,也許有人會說我是絕種恐龍男。首次分手後,也斷斷續續,談過幾次情,牽過幾雙手。可惜,每次都是無疾而終,原因,在我心裏還是有個她。唯恐,有一日,她會回到身邊。有時,索性不理,心想,要是真的回頭,就索性一腳踏倆船吧!結果,我沒福氣,她,就像是一把無形的白金尖刺,刺透我,象征式,傷害了在我身邊出現的女性。
數年後重逢,才體會到什麼叫着 "原來我是誰都不想要" 。壓根兒就是自己心裏掛念她,不是沒人可以取而代之,而是不肯讓人入座。根本就是自己强行霸占着座位,等她。
有多少愛可以重來?沒有。就連「延續」都談不上。事過境遷,一切都是全新的體驗,獨一無二的模式。唯一可以連上的,只是「曾有過的關系」而已,也只是記憶裏的一部分,只是兩人之間的一些話題而已。在兩個人,重新走在一起後,也完完全全地失去了功能。
兩個人的關系,只要有一方沒有想持續的念頭,什麼也是免談。我想持續經營一段感情,也只因為我癡…呆而已。
幸運地,我走過了不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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